契稅是房子換主人時,由拿到房子的人繳的稅,算法是「房屋評定現值 × 稅率」,買賣和贈與的稅率都是 6%。契稅只算房屋、不算土地,用的是稅務局評定的房屋價格,不是成交價,所以金額會比拿總價乘 6% 少。
正在算頭期款的買方,有時要等到代書(地政士,幫忙辦過戶的專業人員)的稅費明細出來,才發現多了契稅這一行;家人要把房子過戶給你時,贈與稅可能免,契稅卻不會免。買賣、贈與,連夫妻之間互相贈與都要繳,而且要在過戶前繳清,沒辦法等房貸撥款再付。這筆錢不必等代書報價,拿到房屋的評定現值就能自己先算,排進交屋前的現金表。

契稅怎麼算?看房屋評定現值,不看成交價
依契稅條例第 13 條,計算契稅的「契價」以當地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價格為準。稅務局替每間房屋評定的這個價格,房屋稅也在用;契稅就拿它乘上稅率。
契稅 = 房屋評定標準價格 × 稅率(買賣、贈與都是 6%)
土地不算進去,是因為土地移轉另課土地增值稅,不課契稅(契稅條例第 2 條);這筆稅買賣時由賣方繳,贈與時由拿到土地的人繳(土地稅法第 5 條)。
假設一間中古屋總價 1,500 萬元,房屋評定現值 80 萬元(兩個數字都是舉例,請換成你自己的):
| 算法 | 算式 | 契稅 |
|---|---|---|
| 正確:用房屋評定現值 | 80 萬元 × 6% | 4 萬 8,000 元 |
| 誤用:拿總價去乘 | 1,500 萬元 × 6% | 90 萬元 |
在這組條件下,兩種算法差了十幾倍。成交價比評定價格低,也不能改用成交價,例外只有向法院標購的法拍屋,以及向政府標購、領買的公產:移轉價格比評定價格低時,按移轉價格計算(契稅條例第 13 條但書)。
自己算一次:找對房屋現值,再乘 6%
- 中古屋、家人贈與:看房屋稅籍證明。 申報契稅以稅籍證明上的房屋現值為準;房屋稅單上的「課稅現值」不含自用地下停車位、公共設施這類免房屋稅的部分,直接拿來乘會少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有免稅騎樓的房子,騎樓那部分要扣掉(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 向屋主拿資料。 房屋現值是稅務保密資料,買方查不到,要請賣方申請稅籍證明給你,臨櫃或用自然人憑證線上都能辦(新竹縣政府稅務局說明)。只拿到稅單時,用課稅現值算出的是最低估計。
- 新成屋、預售屋:問建商。 新房子要等使用執照核發、建商申報房屋稅籍、稅務局核定後,才有正式的房屋現值。向建商要該戶的核定資料,確認車位和公設有算進去;還沒核定就先請建商給預估契稅和估算依據,核定後再對一次。
- 乘上 6%。 也可以把房屋現值輸入財政部的契稅試算核對,最後金額以稅務局寄來的繳款書為準。
代書給的金額跟你算的差很多時,先問三件事:用的是不是房屋評定現值、免稅部分有沒有算進去、那一行有沒有混進印花稅和登記規費。
買賣、贈與、夫妻贈與都要繳嗎?誰繳?
三種都要繳,稅率都是 6%,由拿到房子的人申報繳納;繼承則不課契稅(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契稅說明)。
買賣由買方申報繳納(契稅條例第 4 條)。簽約時看合約的稅費負擔條款寫誰負擔契稅,免得交屋前才為這筆錢爭執。
贈與由受贈人申報繳納(契稅條例第 7 條),土地增值稅也是受贈人繳,贈與稅原則上由送房子的人繳(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7 條)。贈與金額沒超過免稅額,也要向國稅局申報、拿到免稅證明書,地政事務所才會辦過戶(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問答 4604)。
夫妻贈與只免掉一部分。依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的說明,配偶互贈不用繳贈與稅,土地可以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契稅沒有夫妻免稅的規定,房屋照樣繳 6%。免繳的稅也要辦文件:向國稅局申請「不計入贈與總額證明書」才能過戶(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配偶贈與〉),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註明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只是延後,日後土地再移轉給別人時,漲價會從更早的原地價算起(土地稅法第 28 條之 2)。
預售屋、新成屋也要繳。建商先以自己名義登記、再過戶給你,就是一般買賣;房屋蓋好前就把起造人(建造執照上登記蓋這棟房子的人)改成你、用你的名義取得使用執照的,由你申報,期限是使用執照核發後 60 天內(契稅條例第 12、16 條;財政部契稅問答實例)。
契稅什麼時候申報?逾期會怎樣?
契稅要在契約成立後 30 天內申報,繳清後才能過戶:
- 申報:契約成立之日起 30 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局申報(契稅條例第 16 條)。買賣從辦過戶用的公定格式契約(公契)簽訂日算,不是你和賣方另外簽的買賣合約(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說明),簽訂當天就算第 1 天(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說明)。有請代書時,通常由代書在簽約用印後、辦過戶前繳稅的那一段(俗稱完稅)送件。
- 核定:稅務局收件後 15 日內審查,寄出繳款書(第 18 條)。
- 繳納:繳款書送達後 30 日內繳清(第 19 條)。
- 過戶:地政機關要看到契稅繳納收據,才會辦所有權移轉登記(第 23 條)。
晚了會被加錢,申報和繳納各算各的:
- 晚申報:從申報期限隔天算起,每超過 3 天加徵稅額 1% 的怠報金,最多加到稅額本身,而且不超過 1 萬 5,000 元(契稅條例第 24 條)。以前面 4 萬 8,000 元的契稅為例,晚 10 天申報,跨過三個 3 天,怠報金是 4 萬 8,000 × 3% = 1,440 元。
- 晚繳納:繳款書的期限過了,每超過 3 天加徵 1% 滯納金,最多加到 10%;超過 30 天還沒繳,移送強制執行(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契稅提醒)。契稅條例第 25 條原文寫每 2 天,民國 111 年起依稅捐稽徵法第 1、20 條改成每 3 天。
怠報金和滯納金都算在買方或受贈人身上,不是代書。簽約後問代書預計哪一天送件;家人之間自己辦的贈與,就記好契約日期,30 天內到稅務局申報。
把契稅排進交屋前的現金表
契稅要在過戶前繳清,銀行房貸卻要等過戶和抵押權設定都完成才撥款,這個先後順序可以對照首購買房從簽約到撥款的時間軸。所以契稅要用你自己先準備的錢。繳法不限現鈔,可以用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存款帳戶線上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配偶贈與〉)。
有走履約保證的買賣,契稅就在完稅階段存進專戶的那筆完稅款裡,流程可以看履約保證的價金怎麼一筆一筆進出專戶。契稅在現金表上的位置:
- 簽約前:拿到房屋現值,乘 6% 算出契稅,放進自備款以外的預算;新房子先用建商的預估數。
- 完稅階段:把契稅連同其他完稅款交給代書,或存入履保專戶。
頭期款、代書費、仲介費、規費加起來要多少,可以接著看房貸能貸幾成、頭期款要準備多少,把整張表補齊。受贈人沒有房貸撥款的問題,同樣要在過戶前備好契稅;一般贈與再加土地增值稅,配偶互贈申請不課徵的,土地這筆改成辦不課徵證明。
如果房子已經過戶完成,契稅早就繳過了,之後每年要繳的是房屋稅和地價稅,規則可以看房屋稅、地價稅 2026 最新規則。
參考來源
(查閱日期:2026-10-22)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契稅條例〉,修正日期民國 99 年 5 月 5 日。引用第 2、4、7、12、13、16、18、19、23、24、25 條。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土地稅法第 5 條〉、〈第 28 條之 2〉。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7 條〉。
-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稅捐稽徵法〉第 1、20 條,民國 110 年 12 月 17 日修正公布,第 20 條自民國 111 年 1 月 1 日施行。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方稅節稅手冊〈契稅的課徵〉,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5 年 9 月 8 日。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地方稅節稅手冊〈契稅問答實例〉,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5 年 9 月 8 日。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編),〈契稅貼心小叮嚀〉,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4 年 5 月 20 日。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為何房屋稅籍證明上之房屋現值與房屋稅繳款書之課稅現值不同?〉,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04 年 12 月 16 日。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4604 贈與財產憑什麼證件才能辦理產權登記?〉,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3 年 1 月 3 日。
-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配偶贈與〉,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4 年 8 月 11 日。
- 財政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契稅試算〉,頁面未標示日期。
-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夫妻贈房真的免稅?稅務局提醒:贈與稅免了,契稅還是要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刊載,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5 年 9 月 15 日。
- 新竹縣政府稅務局,〈稅務線上申辦「房屋稅籍證明」更方便喔!〉,發布日期民國 113 年 2 月 17 日。
-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契稅稅額如何計算?〉,上版日期民國 115 年 8 月 13 日。
-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買賣房屋應於公定契約生效日起30日內辦理申報契稅〉,高雄市政府財政局刊載,資料更新日期民國 111 年 7 月 5 日。
-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契稅之申報期間應自契約成立之當日起算〉,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刊載,頁面更新日期民國 114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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