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掉了,新的還沒蓋好,那段時間的錢要從哪裡來?最常出事的是這種情況:簽了重建的約才發現工程款湊不出來,房子已經拆了,原本的貸款還在繳,案子卡在中間,退不回去也蓋不完。
問過的人通常會聽到三句話:政府有補助、危老可以貸到八九成、重建計畫核准就好辦了。這三句話都不是空穴來風,但每一句都漏了關鍵條件,也沒有一句回答你真正要決定的事:那筆錢什麼時候進來、進到誰的帳戶、誰有權說不借。
「危老」是《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的簡稱。這篇只談屋主自己要張羅、要簽名負責的那筆錢。下面先給結論。

快速答案
重建期間的錢,主力是銀行針對這個重建案核給的融資,通常不是一次撥到你的戶頭,而是按工程進度撥出去。政府那一塊不直接出這筆錢:一套是替你向銀行作保(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一套是補貼你前幾年的部分利息,重建的錢還是金融機構出的。
- 沒有全國統一的成數。任何一個百分比都要先問清楚是哪一家銀行、哪一筆用途,以及那個百分比是拿哪一筆金額算出來的(本文把這筆基準金額稱為分母)。
- 核貸額度不等於你可以動用的現金。工程款通常撥進由銀行控管的專用帳戶,查核工程進度之後直接付給營造廠商。
- 重建計畫核准不等於銀行會貸。那是兩道各自獨立的審查,地方政府那一關過了,銀行那一關還要重新看。
- 第一個動作:找有承作危老重建的銀行,把上面那三件事逐一問過,再決定要不要簽重建的約。房子還有貸款的話,這一筆要怎麼轉、原來的貸款銀行配不配合,也要一起問。
房子拆掉到蓋好,錢會從這幾個地方進來
三段錢,卡住的通常是中間那段
屋主這一端會用到的錢分成三段,順序幾乎都一樣:前期費用主要自己先張羅(重建計畫費用另有補助),接著是重建期間銀行的那筆融資,最後是蓋好之後每一戶各自去辦的房貸。

重建期間那筆融資,銀行是分成幾種用途在核的。以土地銀行公開的產品條件為例,三種用途各有各的上限。興建房屋的錢,最高按該行認定的建物預估造價核給。把原本那筆房貸先清掉(銀行文件上寫成代償)的錢,最高按原金融機構的貸款餘額核給。重建期間的週轉金,也就是工程款以外的周邊開銷,按所需資金核給(土地銀行都更及危老建物重建業務)。所以「我能借多少」這個問題,要先拆成「哪一筆」才有答案。
押的不只是舊屋,是腳下那塊地
以瑞興銀行危老建物重建貸款公開的條件為例,銀行會要求把重建基地的土地設定給銀行、排在第一順位(也就是萬一出事,這家銀行的債權優先受償),並要求重建範圍內的房地與工程資金都由銀行這一邊控管、專款專用,必要時還會要求其他擔保或把案子送政府作保,同時看借款人的收入與負債狀況。
銀行放給建案的錢,銀行法第 72-2 條訂有總量上限。危老條例第 10-1 條開了一個出口:商業銀行為已核准重建計畫的所有權人或起造人籌措計畫所需資金的放款,得不受該條限制(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那只解除銀行法那一道,沒有讓這筆貸款脫離央行的不動產貸款集中度觀測,也沒有規定銀行必須承作。
工程款怎麼撥、撥給誰
土地銀行公開的條件是這樣寫的:工程款不匯進你的帳戶,而是撥進由銀行控管的專用帳戶,按進度動用。不是每一家都用這個架構,你的案子是哪一種,要看核定條件怎麼寫。營造廠要動用,得檢附已完成工程的發票憑證,由銀行認可的建築經理公司(專門做營建工程管理與財務稽核的公司)派員到現場勘查拍照、出具工程查核簽證報告,銀行確認之後才從那個帳戶匯到營造廠的帳戶。也就是說,借款人沒辦法在中途把這筆錢留下來自己調度。

對一下:你缺的是哪一筆
你缺的是前期費用、工程款,還是原本那筆房貸?缺前期費用就看補助與自籌能湊多少,缺工程款就看銀行核的是哪一筆用途、分母是什麼,缺在原本那筆房貸就看它能不能轉到承作重建的那家銀行。如果你的老屋其實已經沒有貸款、只是想先拿一筆錢出來,那是另一條路,可以先看房子沒貸款可以抵押借錢嗎?原屋融資條件與可貸額度一次看。
危老重建貸款能貸幾成?沒有統一答案
為什麼沒有統一成數
只能一家一家問,而差最多的是分母:同一個七成,算在土地價值、工程成本、重建後可銷售價值,還是你個人應分配的價值上,算出來的金額完全不同。

四家機構的數字,分母各自不同
看的時候不要比誰高,先看「百分比的分母」那一欄。
| 銀行/機構(2026 年 9 月 14 日查到的公開頁面;土地銀行那一頁已五年未更新、全國農業金庫已四年未更新) | 公開頁面寫的上限 | 百分比的分母 | 一併要求的條件 |
|---|---|---|---|
| 兆豐銀行危老重建融資 | 興建房屋、週轉金、代償原房貸,各項原則六成,各項合計也是原則六成,貸款期限 5 年 | 該頁沒有公布單一分母,寫的是依個案條件與資信狀況核貸 | 須辦理不動產及興建資金的信託管理,並委託該行認可的建築經理公司 |
| 全國農業金庫都更及危老建物重建專案 | 總貸款額度不超過預估重建後全部房地可銷售金額的七成 | 重建後全部房地可銷售金額,也就是蓋好以後整棟預估能賣多少錢 | 須經該行鑑價與徵審;總額之內再按興建造價、原房貸餘額、合建保證金分項核給 |
| 臺灣土地銀行都更及危老建物重建業務 | 沒有公布單一成數 | 每一筆用途各有自己的基準:興建款按該行認定的預估造價、原房貸按原貸餘額、週轉金按所需資金核給 | 須在該行辦理不動產信託並設專戶控管興建資金;須委託該行認可的建築經理公司辦理營建工程管理與財務稽核;基地與建物的第一順位抵押權登記給承貸銀行 |
| 安信建築經理的危老知識頁 | 土地那一段的融資約五成(另有一成要等動工才放),危老個案業者稱可以到七到八成 | 土地取得成本與鑑價孰低 | 這是業者的市場說法,不是任何銀行的核定成數,要回銀行確認 |
八九成、全額貸是怎麼算出來的
「全額貸」和「八九成」多半是特定個案推論出來的。這個說法的源頭之一是銀行早年的新聞稿:第一銀行 2021 年就公開說地主自建型的案件提供全額融資,土地那一段最高八成、蓋房子那一段最高七成(第一銀行都更及危老重建核准金額逾700億元),那是五年前特定銀行的產品說法,不能當成現在任何一家銀行的條件。那些高成數說法多半來自營造成本剛好落在完工後估值七成以內的個案。反過來也要提醒:六成、七成這兩個數字各有自己的分母與條件,也不能當成全市場的上限。
別人報的成數可能是都更那段
同一頁的數字不能混抄。全國農業金庫那一頁的都市更新段落有購地最高八成、地主合建保證金七成、興建工程款七成,但危老段落另訂總額不超過重建後可銷售金額七成,兩段的分母不同,抄錯就整個算錯。
代償會吃掉工程款的空間
還有一件要先算進去的事:代償的那一筆,和工程款可能是同一個總額裡的子項。那一筆占得愈多,工程款能用的空間就愈小。沒有一個固定的侵蝕比例可以套,而且不是每家銀行都用同一個總額天花板,這件事只能拿自己的數字去問。
利率要等徵信後才議定
利率也不要抄現成的。銀行寫的是依客戶資信及個案情況、按貸放當時該行規定計收(兆豐銀行危老重建融資),所以任何一個固定費率都不能當成你會拿到的條件。一般房貸的利率行情可以先看2026房貸利率比較:各銀行最低利率與每月還款試算整理當背景,但危老這一段的利率要等承貸分行實質徵信之後才會議定出來。
房子還有房貸沒繳完,那筆貸款會怎麼處理
房貸沒繳完還是可以申請這筆重建融資,但欠多少會進銀行的徵審。玉山銀行直接把「以重建計畫範圍內原有房地為擔保品、在其他金融機構有貸款的借款人」列為適用對象,代償原房貸也列在貸款用途裡(玉山銀行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兆豐、土銀與瑞興銀行危老建物重建貸款的公開條件也都有這一項用途。
順序通常是「先轉再拆」,但沒有任何公開文件把它訂成標準程序。業者說明的做法是在拆除、辦理移轉之前,先把原本的房貸轉進承作重建融資那家銀行的代償額度,額度上限通常是原金融機構的貸款餘額。要注意的是,銀行公開的只有額度項目與擔保架構,完整的步驟與時間表沒有人對外公布。所以這件事要同時問兩邊:現在的貸款銀行,以及要承作重建融資的那家銀行。
重建期間每個月的現金流,可以先這樣列。
- 原本的房貸在被清掉之前還是要照繳,不會因為要重建就停。
- 轉進新銀行之後,改成對新銀行的本息,條件依核定。
- 工程款那一段不會變成你手上的現金,它進的是銀行控管的專戶。
- 如果同時申請到政府補貼利息,那是掛在另一套制度核給的優惠貸款上、不是掛在重建期間那筆融資,優惠只有前 3 年,第 4 年起由你和銀行重新議定利率(危老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
有一個界線要記住:代償的那一筆,不要算進政府補貼。那套補貼的額度只認「重建所須資金」,明文不含代償其他性質的既有債務;原本那筆房貸算不算,法規沒有指名,所以做現金流規劃時先把它當成一般核定條件去算。
原來的貸款銀行願不願意配合轉出,是這一段最可能卡住的地方,要在談拆除時程之前就問清楚。
蓋好之後每一戶各自辦的房貸,是另一筆
重建期間那筆融資和完工後的分戶房貸,適用的規則也不一樣。
銀行公開寫出來的只有中間那一段:核貸與設立控管帳戶、代償原房貸、依建築經理公司的簽證按工程進度撥款。至於完工後怎麼把重建期間那筆融資換成每一戶的房貸、由哪一家銀行承接、什麼時候辦,銀行的公開頁面沒有寫。這一段決定你蓋好之後會不會突然多一筆要自己想辦法的錢,所以要在簽約前直接問,不要假設會自動接上。
管制規定這一層也分成兩段。央行明訂依危老條例的重建案件不適用它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的規定(中央銀行新聞發布),但那個排除講的是重建案件本身,完工後的一般房貸有沒有一起排除,央行沒有明文。
而一般房貸那邊有戶數規則。央行的問與答寫明自然人第 2 戶不得有只繳息不還本的期間,並訂有成數上限(中央銀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至於危老完工後的分戶房貸會不會被認定成第 2 戶,那份問答沒有明文,只能向承貸銀行或央行確認。另外,都更危老重建貸款本身仍計入央行的不動產貸款集中度觀測(中央銀行新聞發布)。
自己當起造人跟交給建商,錢的責任差在哪
差別不在分回幾坪,而在誰是借款人、誰負責把錢調出來、誰承擔蓋不完的風險。
自己當起造人:義務全在你
自己當起造人、自地自建蓋這棟房子,銀行對危老案的要求就全部落在你身上。土地銀行要求的不動產信託與專戶控管興建資金、該行認可的建築經理公司與續建安排、基地與建物的第一順位抵押權,在自地自建的情況下全部要由你去辦、由你負擔(土地銀行都更及危老建物重建業務)。
交給建商:責任由合約決定
誰當借款人、誰去申貸工程款、誰承擔資金斷鏈,全部看那份合建或委建契約怎麼寫。分回比例與管理費怎麼算沒有通用行情可以套。
蓋不完怎麼辦
工程做不完、換人接手蓋完(也就是「續建」)這件事有法源,但那條法源長在都市更新條例的實施風險控管方案裡(都市更新入口網);那份方案管的是都更的實施者,危老案件不在它的適用範圍裡,要看合約有沒有寫、或承貸銀行有沒有要求(土地銀行就把該行認可的續建完工機制列為放款條件)。建商歇業或工程落後時由誰接手、換營造廠要符合什麼條件、換手前後的費用誰付,危老條例與那份風險控管方案都沒有替你訂,要在合約裡逐項指名。
不管你最後選哪一種,這三件事要在簽約前寫進合約:誰是借款人;如果我不是借款人,銀行會不會要我提供土地當擔保;工程落後或建商出狀況時由誰接手、前期費用怎麼結算。
政府那一塊:一套替你作保,一套補你利息
跟這筆貸款有關的政府制度有兩套,共同點是政府都不直接出這筆錢(前期的重建計畫費用補助是另一回事)。
兩套制度並排看
| 兩套不同的制度 | 政府替你向銀行作保(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 | 政府補貼你一段時間的利息(危老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 |
|---|---|---|
| 每戶額度上限 | 貸款額度每戶最高 300 萬元,而且核貸金額要用在重建工程必要經費上 | 優惠貸款額度每戶最高 350 萬元;這一筆的定義是重建所須資金,不包含代償其他性質的既有債務 |
| 期限 | 貸款期限最長 5 年,以承貸金融機構核定的攤還期限為準 | 貸款期限最長 20 年,其中只繳息不還本的期間合計最長 5 年,銀行不一定給足。這是住宅貸款的期限,和重建期間那筆融資的期限不是同一筆。另外要分開看的是:這套制度的申請期限另訂在 2027 年 12 月 31 日,和重建計畫的申請期限不是同一個 |
| 政府實際做的事 | 替你向銀行作保:萬一你還不出來,信保基金(這套制度的保證機構)就這筆貸款提供九成的保證成數,替銀行承擔其中一部分損失,你該還的債不會因此少掉;送保的那一筆貸款,要點明文免徵提連帶保證人;銀行仍可依自己的授信條件要求其他擔保 | 前 3 年給優惠利率並補貼利息,自撥付第一筆貸款之日起算;第 4 年起停止,由你和銀行重新議定 |
| 你要付的 | 保證手續費按保證金額年費率 0.3%,由借款人負擔 | 規定沒有寫要付哪些費用,要向承貸銀行確認 |
| 誰認定資格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不是銀行 | 先取得地方主管機關的補貼資格,再經承貸金融機構核貸 |
| 最常被誤會的地方 | 不是政府直接發 300 萬現金給屋主,銀行也沒有義務承作 | 不能和 300 萬相加算成 650 萬 |
作保那一套:不是發現金
300 萬是這筆貸款的額度上限,不是每個危老屋主自動多一筆 300 萬的信用貸款,錢還是銀行借的,政府出的是保證。適用對象要符合危老條例第 10 條第 1 項,而且重建前的建築物用途要是供住宅使用。
地方政府認定資格之後,銀行仍然保有自己的授信准駁權。
先確認這套制度還在受理
這套制度的保證總金額有上限(以內政部撥給的專款十倍為限),當逾期與代償的金額累計達到那筆專款的金額時,內政部可以公告停止受理新案。這筆額度現在用到哪裡沒有對外公布,也不代表已經停辦,所以真要用之前,先向受理機關確認現在還在受理。
補貼那一套:只補前 3 年利息
補貼的是利息,不是本金:本金該還多少還是多少,優惠只壓低前 3 年的利息負擔。這一套也是兩道關卡,兩道都過才算數。
所以這兩套值不值得多跑一趟,取決於你缺的是額度還是利息負擔。作保那一套要備哪些文件、向誰申請,看「去談之前先準備」那一節。
重建計畫核准了,銀行還是可以不借
不一定會貸。危老條例核准的是這個案子可以依法重建,銀行核准的是這個人、這個案子值得借多少錢、用什麼條件借,兩者是兩道獨立的審查,不能互換。兆豐在產品頁上就寫明,成數與利率依客戶資信與個案由該行核定。

在拆房子之前,把最可能卡住的關卡先對一遍:
- 銀行會怎麼看你這個人:瑞興銀行寫明會依借款人的收入與負債狀況等綜合評量決定核准與否,其他銀行怎麼審沒有對外公布。先把名下所有負債攤開來看。
- 錢什麼時候才到得了營造廠:採信託專戶那種架構的案子,工程款要經查核才撥,這一關要確認的是:銀行願不願意把撥款方式寫進書面核貸條件。
- 資格認定不是核貸:資格認定是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做的,核貸是銀行決定的,要點沒有訂認定要多久,這一關的時程要自己另外估,不要算進銀行核貸的時間(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
- 大環境那一關:央行說明政策上的排除不等於銀行免做風險管理或總量管理(中央銀行新聞發布)。至於個別銀行在借款人負債比或營建成本合理性上怎麼審、有沒有收緊,並沒有對外公布。
實務上的做法很單純:拆除是不可逆的,所以核貸的正式意見要在拆除之前拿到。 口頭上的「應該可以」不算,要問到的是書面的核貸條件與撥款方式。
去談之前先準備:同意、期限、文件、費用
去銀行談之前,先把同意、期限、文件、費用弄清楚,也先查好每一件要找哪個窗口。
全體同意與申請期限
危老重建要取得重建範圍內全體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的同意,也就是全體 100% 同意(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取得全體同意不等於銀行會核貸,但沒有這一項,後面都不用談。家人共有的老屋,這一關通常比銀行那一關更花時間。
期限要自己盯。現行條例第 5 條明文規定,重建計畫的申請期限到 2027 年 5 月 31 日;刪掉這個期限的修正草案還在立法院審議、尚未三讀公布(行政院新聞稿),在那之前仍然適用現行條文。而政府補貼利息那套制度另有自己的申請期限,是 2027 年 12 月 31 日,兩個日期不要混成一個。
文件清單怎麼查
以新北市受理「政府替你向銀行作保」的資格認定為例,要備的是資格認定申請書及切結書(切結書就是你簽名承諾某些事項的文件)、主管機關核准重建計畫的核定函、重建計畫書、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及重建前建築物供住宅使用的證明,例如建物登記謄本或房屋稅單;受理單位是新北市政府財政局(新北市政府財政局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專區)。其他縣市的承辦機關與清單不一樣,要依所在地公告查。謄本、權狀這些文件怎麼看,可以先看什麼是謄本?什麼是權狀?房屋貸款必備常識。
前期費用與補助上限
依內政部的補助要點(2026 年 9 月 14 日查到的版本),重建計畫費用每案以新臺幣 5 萬 5 千元為上限,行政作業費每案 5 千元(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耐震能力評估的補助屬於另一份規定,金額要另外查;這筆補助怎麼撥、什麼時候撥,也要向受理機關問。另外,如果案子要送政府作保,保證手續費按保證金額年費率 0.3% 由借款人負擔(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
問對窗口,先問該找誰
政府補貼利息那一套的受理機關由各縣市自行劃分,可能是財政局、都發局或都更處,第一步是查所在地公告的受理機關是哪一個;作保那一套要向誰送,也要照所在地公告走。都市更新入口網上另有一份諮詢窗口清單,但那是自主更新補助的諮詢窗口,不是政府補貼利息那套制度的受理單位,補貼要怎麼申請得回到所在地公告的受理機關問(諮詢窗口:自主更新補助專區)。
這幾項備齊,去銀行談的時候問的就不是「我能貸多少」,而是「以我這個條件,你們怎麼核、怎麼撥」。
常見 FAQ
危老重建的 300 萬和 350 萬,可以加起來變 650 萬嗎?
不行,那是兩套不同的制度。300 萬是政府作保的那筆貸款、每戶最高的貸款額度(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350 萬是另一套補貼利息制度的每戶優惠貸款額度上限(危老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兩套各自要認定資格、各自有期限,公開資料裡找不到任何可以把兩個數字相加的依據。
危老重建推動師拿的輔導推動費,是給屋主的重建資金嗎?
不是。臺北市訂有輔導推動費的核發要點,核發對象是推動師本人,由臺北市主管機關審核及核發,性質是勞務報酬;要點第七點是每案 2 萬 5 千元,戶數 30 戶以上者每增加 10 戶加 5 千元,上限 5 萬元(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推動費核發要點)。對屋主的實際效益是前期的諮詢顧問費可以少付或免付,不是多一筆可以拿去付工程款的錢。這套制度在臺北市 2026 年仍在運作(培訓執行計畫於 2026 年 4 月 10 日生效)(臺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
政府補貼利息只有前 3 年,第 4 年開始會怎樣?
補貼期間是從承貸金融機構撥付第一筆貸款之日起算 3 年,第 4 年起就停止優惠利率及利息補貼,由借款人與銀行重新議定利率(危老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規定裡沒有寫第 4 年起的利率水準,也沒有寫怎麼議定。所以估月付金的時候,把第 4 年之後當成未知數,不要拿前 3 年的數字往後推 20 年。
申請期限不是已經刪掉了嗎,為什麼還有 2027 年 5 月 31 日這個期限?
行政院在 2026 年 7 月 16 日院會通過危老條例修正草案,內容包含刪掉重建計畫的申請截止期限(也就是條例第 5 條的施行期限),但法案還在立法院審議,尚未完成三讀公布(三讀是法案在立法院的最後一次審議程序)。在公布生效之前,屋主仍然受現行條文約束:重建計畫的申請期限到 2027 年 5 月 31 日(行政院新聞稿、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另外要注意,補貼利息那一套制度另有自己的申請期限,和重建計畫這個日期分屬不同制度,不要混成一個。
危老案不受央行那套成數管制限制,是不是比較好貸?
排除的是成數那道限制,不是銀行的風險審查。央行說過,符合都更、危老或其他配合政府政策的重建案件不受那道成數限制;全體銀行辦理都更危老重建貸款的餘額到 2025 年 6 月底是 8,014 億元,但那是市場總量,推不出自己這一案好不好貸(中央銀行新聞發布)。央行同時說明,這類貸款並沒有被排除在不動產貸款集中度的計算之外,政策排除也不等於銀行免做風險管理或總量管理;央行也曾在 2024 年第 4 季到 2025 年第 4 季請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放款總量、由各銀行自訂控管目標,並把危老貸款放在計算的母數裡;那段期間已經屆滿。所以案子合不合格是一件事,這一家銀行這個時候願不願意承作是另一件事。
拆房子之前,把這六個問題問完
如果只剩一件事可以做,就是把下面這幾個問題問到有書面答案。任何一題只得到「應該可以」,就先不要進到拆除那一步。
- 這筆錢算哪一種用途:興建工程款、週轉金,還是代償原房貸?
- 你們核的成數,分母是什麼?利率什麼時候才會給我確定的數字?
- 代償占不占總額?占掉之後工程款還剩多少空間?
- 工程款撥到哪個帳戶、由誰查核、依什麼標準撥給營造廠商?
- 這個案子要送政府作保的話,資格向哪個單位申請,現在還在受理嗎?
- 完工後每一戶各自的房貸由誰承接?我名下另一筆住宅貸款會不會影響條件?
這六題都是可以在拆除之前問完的。等房子拆了再問,選擇就少了一半。
算不出缺口,或想知道原房貸怎麼處理
上面那六題只要有一題卡住,通常是因為數字還沒攤開來。如果你想先算出自己缺多少錢,或想弄清楚原本那筆房貸要向哪兩家銀行問、各問什麼,可以把情況說給我們聽。我們是不動產貸款顧問,能做的是幫你整理條件與要問的問題;能不能轉、能不能一起處理,仍然由原貸行與承貸銀行各自決定。
本文整理的是 2026 年 9 月 14 日查到的公開規章與官方資料,法規與銀行條件都會修改,實際條件一律以承貸機構核定為準。
參考來源
查證日期:2026-09-14。以下只列本文實際引用的外部資料。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信用保證作業要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法規專區
- 企業貸款商品介紹-都更及危老建物重建業務|臺灣土地銀行
- 危老建物重建貸款|瑞興銀行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法規專區
- 危老重建融資(新生貸)|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都更及危老建物重建專案|全國農業金庫
- 【危老知識懶人包】建築融資是什麼|安信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信義集團)
- 第一銀行都更及危老重建 核准金額逾700億元|第一銀行
- 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貸款|玉山銀行
-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作業規定(第十一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法規專區
- 重申都更及危老重建等案件不受本行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範限制((109)新聞發布第222號)|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中央銀行
- 有關銀行自主管理不動產貸款總量對推動都更危老影響之說明((114)新聞發布第144號)|中央銀行
-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 落實居住減壓、全齡住宅照顧 政院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修正草案|行政院
- 危老重建貸款信用保證專區|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 內政部補助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計畫作業要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uract.cpami.gov.tw 已 301 轉向 uract.nlma.gov.tw)
- 諮詢窗口-自主更新補助專區|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
- 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輔導推動費核發要點|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更新入口網法規專區
- 臺北市危老都更推動師培訓執行計畫|臺北市法規查詢系統(臺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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